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规定,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又下分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钢部件组装、钢结构预拼装、钢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钢结构涂装等分项工程、关于钢结构原材料(包括钢材、焊材、涂装材料等),由于其对钢结构的质量影响很大,在钢结构规范里单独成章。
(2)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3)施工方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监理方全数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按设计要求焊缝质量等级标准检查。
(4)钢构件安装前检查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开间尺寸和跨度尺寸)和标高、预埋件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5)工程柱上钢筋混凝土牛腿顶的预埋钢板直接作为钢构件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的预埋钢板的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6)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改。
(7)钢构件的支承面要求同预埋钢板面顶紧接触面不应小于70%,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8)涂装前钢材表面出绣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
(9)涂料、涂装遍数、涂装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25mm,每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10)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