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可建成一座二层楼 年内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3月10日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根据《2020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6月底前,河北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全部完成。此外,在邯郸市涉县等5个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市)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
据统计,自2009年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省已累计改造105.4万户,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为确保今年任务完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地对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台账,查漏补缺,精准确定危房改造户,确保一户不落。对各地3月底前动态新增危房户全部纳入改造计划,6月底前完成改造。
为了大力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推动新型宜居型农房建设,邯郸市涉县、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威县和内丘县、衡水市安平县5个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市),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等新型建造方式,年内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也是今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据专业人士介绍,钢结构装配式农房不仅施工过程更加简便,而且轻钢结构建筑能够循环利用,具备绿色、环保、低碳及易于标准化、工业化、模块化作业等特性。以两层楼房、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计算,按照传统砖混施工,新房造好至少需要9个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仅需4个月就能造好,而且整体建设费用并没有增加。此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更结实、更耐用,既满足结构的承重要求,也具有较好的隔热降噪功能。可以说是安全、经济、环保。
此外,年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基本全覆盖,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继续在各地大力推进“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38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分类收运体系,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途径,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提升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发挥小城镇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污水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支点作用。白洋淀流域、沿海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的小城镇,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污水处理全覆盖;其他小城镇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处理范围。
任务目标
(一)全面排查农村住房安全问题,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三)实施农村住房品质提升工程,总结一批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建设一批宜居型农村住房。
(四)100个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全面启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保护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重点工作
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一是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对农村住房全面排查鉴定,2020年6月底前,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全部“清零”,并采取多种措施,全部解决排查发现的其他危房户住房安全问题。
二是完善信息系统。重点对全省99.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逐户进行核查,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确保不落一户全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半月排名、通报制度,对录入信息率低、信息质量差的,进行督导督办,4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录入,数据齐备准确。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采用包片落实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责任的方式,利用信息系检测查、现场随机抽查,指导核查工作开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是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3月底前,完善、出台我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4月底前,完成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巡视反馈问题“回头看”,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全面查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进一步完善农村
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是锁定年度具体任务。3月底前,各地对现有收运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的要求和城乡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查找收集点、转运站及收运车辆配置存在的差距和短板,锁定年度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任务。
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和工作台账,及时进行调度和督导,加快设施建设进度和设备购置工作,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建设项目6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规范运行管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暗访等形式,核查收运体系建设和收运能力情况以及管护机制运行状况,保障收运体系稳定运行。大力推进“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四是推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38个示范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分类收运体系,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途径,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继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按照一处一策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尚未完成整治的2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尽快完成整治任务,并做好现场复核、网上销号等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大力实施农村住房
建设品质提升工程
一是完善农村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和管理制度。突出适用、经济、安全、美观、节能原则,组织编制村庄建筑导则,具有区域特色、适宜农村实际的指导图册、技术标准,形成完善的技术指导体系,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建房。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政策,完成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的36600户农房抗震改造年度任务。
三是推动新型宜居型农房建设。邯郸市涉县、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威县和内丘县、衡水市安平县5个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市)落实试点建设指引,制定年度试点方案,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等新型建造方式,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各市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户建设被动式农房。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在省内新闻媒体网站设立农房建设及农房建筑节能专栏,及时发布农房住房设计方案、新型结构体系、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等信息,并与农民群众就建房问题开展互动,提供技术服务。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建房、建筑节能知识,形成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
五是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推动27个试点村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加快改善居住环境。
加快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特色小城镇培育力度。根据全面评价和建设指引要求,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对照“经济发达、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标准,组织建立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对环京津、雄安新区、冬奥会周边小城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加强工作指导。
二是开展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补短板、强能力为重点,推进公共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小城镇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污水治理体系中重要支点作用,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工程,新建配套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并推进已建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要进一步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处理率达到80%以上;白洋淀流域、沿海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的小城镇,加快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全覆盖;其他小城镇要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处理范围。
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动保护工程实施。全面启动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三年工作指引(2020-2022),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策措施,建立保护项目清单,推进保护工程的实施。加强保护项目建设指导,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二是完善保护规划体系。组织第五批65个中国传统村落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为保护工程的实施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做好保护项目建设指导。省重点补助的10个名镇名村建立年度保护项目清单,制定保护项目实施评价标准,建立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水平,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综合效益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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